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17
【字体:大 中 小】
1.道路
居住区道路按使用功能分为:居住区路、小区路、组团路、宅间小路等共4级。
居住区道路的规划和设计直接影响到居民的出行方便和安全,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及幼儿的出行方便和安全。因此,要求居住区的道路既要平坦顺畅无高差,又要避免过境车辆穿越小区或组团路,避免像城市中四通八达的道路格局。要求达到内外联系要通而不畅、顺而不穿和避免往返迂回的保障安全的道路网络。
(1)居住区路
居住区路是整个居住区的主要干路,安排有城市公共电车、汽车通行的机动车道,在两边分别设置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步道,还配置有一定的宽度的绿地种植行道树和草坪花卉等。按各种组成部分的合理宽度,居住区级道路的宽度应不小于20米,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30米。其中人行步道的宽度为2?4米。盲道的设计宽度一般为40?50厘米,距行道树25?30厘米,在人行步道的外侧如设有草坪花卉的立缘石或花台,或是有围墙、栏杆时,则是盲人行走的最佳路线。在这种条件下可不设盲道。在居住区有公共服务设施的道路和入口及公共电、汽车站的部位应设置行进盲道和位置言道。
居住区路的交汇处,在人行横道的两端必需要设置供轮椅通行的缘石坡道。十字路口一般可安排4?8座缘石坡道;丁字路口可安排3?5座缘石坡道,位置均要在人行横道范围内并相互对正。
建议在居住区路的交叉路口设置与红绿灯同步的过街音响装置,方便视觉残疾者和老年人安全通过人行横道。
(2)小区路
小区路的路面宽度一般为6?8米,即可满足一般通行需要。建筑物之间的宽度不小于10米,是以六种基本管线最小水平间距考虑的,如在采暖地区宽度则要求达到14米。路面以住户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人行道为主,不能通行公共电、汽车。小区路两侧主要的人行步道应设盲道。在人行步道的各端部及各路口的高差处必须要设缘石坡道。
(3)组团路
组团路是进出居住组团的主要道路,路面宽4?6米。路面为人车混行,以住户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及人行道为主。为了安全,在组团路一侧或两侧设置人行道,在人行道上可不设百道,但在人行道端部和路口的高差处必须要设置缘石坡道,方便乘轮椅者的通行。
(4)宅间小路
宅间小路是进出住宅的最末一级道路,这一级道路平时主要供居民出入,基本上是自行车与人行通道,并要求满足轮椅、救护和搬运家具等通行需要,各种车辆能到达每个单元的门前,但必须由原路回去,有利安全和避免外界穿行。因汽车车轮距宽在2?2.5米之间,按照车辆低速缓行的通行要求,宅间小路路面宽度一般为3?4米,因此一般不设人行步道。但要安排好住宅入口的坡道与宅间小路的衔接和通行关系。
以上四种道路的人行道路面有高差需要设台阶时,则必须同时设坡道,并要求在一侧或两侧设扶手。
2.公共服务建筑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行政管理、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医疗卫生、文化体育、教育、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建筑物。
居住区公共服务建筑的安排,主要反映在配建的项目和面积指标两个方面。而这两个方面的确定依据,主要是考虑居民在物质与文化生活方面的多层次需要,以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对自身经营管理的要求,即配建项目和面积与其服务的人口规模相对应时,才能方便居民使用和发挥项目最大的经济效益。如一个街道办事处为3?5万居民服务,一所小学为0.7?1.5万居民服务,一个居委会为300?700户居民服务。
根据各地居住区规划的实践,为满足3?5万居民要求,应有一整套完善的日常生活需要的公共服务建筑,如配建派出所、街道办、综合百货商场、综合修理部、文化活动中心、门诊所、理发店等;为满足0.7?1.5万居民应有一套基本生活需要的公共服务建筑,如配建托幼、学校、粮油店、菜店、综合副食店等;为满足300?700户居民应有一套基层生活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如配建居委会、居民存车处、综合服务站、综合基层店、早点小吃、卫生站等。
以上公共服务建筑与设施不论项目多少规模大小,都应为各种居民服务,如在主要入口的地面有高差时,必须要修建方便轮椅通行和进出的坡道,为残疾人和老年人在购物。
办理事物、学习、就医、娱乐等方面可方便进入到室内。凡设有洗手间的公共服务设施,要安排好乘轮椅残疾人使用的厕位或专用洗手间;设有电梯的公共服务设施要适合乘轮椅和视觉残疾人使用;设有楼梯的公共服务设施要适合拄拐杖残疾人和老年人使用;设有公共电话、查询、饮水器、服务台、自动售物等设施的高度,要适合乘轮椅者使用。公共服务建筑停车场最近的停车车位要供给残疾人使用;入口大厅及通道的地面要平整而不能光滑,不然容易造成拄拐杖的残疾人和老年人摔倒。
3.公共绿地
居住区的公共绿地根据不同的规划结构类型,设置相应的中心公共绿地。其中包括居住区公园(居住区级)、小游园(小区级)、组团绿地(组团级),以及儿童游戏场和其他块状、带状公共绿地等。按照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绿地系统布局,既方便居民日常不同层次的游想活动需要,又利于创造居住区内大小结合、层次丰富的公共活动空间。
各级中心绿地除应有相应的规模和设施外,其位置也要与其级别相称,即与同级的道路相邻。如居住区公园应与居住区级道路相邻;小区级的小游园与小区级道路相邻。并在不同方向的入口一律要设坡道和盲道,以方便各种居民使用。各级公共绿地要形成“开敞式”,直接成为本区居民的日常游想共享空间,应方便居民游想活动并直接为居民使用,而不能使其成为“经营型”。
各级公共绿地内的人行通路、凉亭茶座、休息桌椅、老幼设施等部位的入口和通道地面有高差或有台阶时,必须设置方便轮椅通行的坡道和轮椅席位。各部位铺装的地面可采用不同的形式和不同的做法,但地面统一要求平整、不光滑和不积水。在临公共绿地的公共厕所,从入口到室内要全方位的安排无障碍设施,如入口坡道,轮椅可回旋的通道,轮椅可进入的厕位及安全抓杆,小便器安全抓杆,洗手盆安全抓杆等。
宅间的绿地是最基本的活动空间。它与经常在家的居民关系非常密切,尤其是老年人和学龄前儿童。1986?1987年对北京劲松、团结湖和左家庄3个居住区、2千多户居民的调查中发现,居民对室外环境需求中最关心的是绿化。2千多户居民中72.8%的住户希望有好的绿化环境;53.2%的住户认为使用率最高的是宅间绿地;63.3%的住户要求绿地里多种些草皮树木,少搞纯装饰性的雕像、堆石、水池。
由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设计的恩济里小区的宅间用地,除道路和供居民游戏、休息、交往活动等必要的铺装地面外,全都铺上草皮,并按功能要求种上树木。经过调查说明,少年儿童,特别是学龄前儿童的室外活动最为频繁的场所是他们的家门口。在那里他们很容易找到邻居小朋友一起玩耍,他们的家长即使不下楼也能看到,可以放心。将单元入口到宅前小路之间的地面用红砖铺砌,成为很好的儿童活动场地。红砖地面与宅前小路保持一个地平面,由于是两种材料,不同的颜色,能清楚地分出界限。儿童在家门口玩多在成年人上班以后、下班以前,那时路上已没有车辆来往,所以红砖地面加上小路总共有6?7米宽度,足够儿童在上面进行各种游戏和老年人休息照料。
儿童超过8岁后活动量增加,宅前活动场地留不住他们,就要到组团绿地去蹦蹦跳跳。组团绿地内设置沙坑、爬梯之类的游戏设施,边上放上坐椅。孩子们玩的时候,照看他们的老年人就能进行邻里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