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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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中国残联关于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的通知》(财社〔2010〕256号)及《关于印发<北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残发〔2011〕29号)规定,本市户籍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可持身份证、残疾人证和《北京市机动轮椅车行驶证(IC卡)》到户籍所在地街(乡镇)残联申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车每年补贴200元。2009年和2010年补贴同时补发。2009年12月31日前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领取《北京市机动轮椅车行驶证(IC卡)》的下肢残疾人,燃油补贴标准为每人400元;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购买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并领取《北京市机动轮椅车行驶证(IC卡)》的下肢残疾人,燃油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