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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智力残疾标准

来源:作者:                       发布时间:2013-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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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智力显著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伴有适应行为的障碍。此类残疾是由于神经系统结构、功能障碍,使个体活动和参与受到限制,需要环境提供全面、广泛、有限和间歇的支持。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18岁之前),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的精神发育不全或智力迟滞;或者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有害因素导致智力损害或智力明显衰退。

 

二、智力残疾的分级

级别
 
分级标准
 
发展商(DQ0~6
 
智商(IQ

7岁及以上
 
适应性行为(AB   
 WHO-DAS
分值

18岁以上
 
一级
 ≤25
 
20
 
极重度
 ≥116

 
二级
 26~39
 20~34
 
重度
 106~115

 
三级
 40~54
 35~49
 
中度
 96~105

 
四级
 55~75
 50~69
 
轻度
 52~95


多重残疾

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多重残疾应指出其残疾的类别。多重残疾分级按所属

残疾中最重类别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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