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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阳光下”——房山区残联计划单列20年征文启事

来源:宣文科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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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计划单列;2016年,房山区残联走过了20个春秋。20年,是一个成立、成长、发展的历程。20年来,房山区残联高举人道主义旗帜,倡导“平等、融合、共享、阳光”的工作理念,奋力开展残疾人康复、就业、培训、社会保障、维权、文化体育等工作。竭力为全区广大残疾朋友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做出自己的贡献。20年过去了,我们应该有许多值得回忆的事情。

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倡导扶残助残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文明进步的社会环境,区残联与区文联决定联合开展“同在阳光下”——房山区残联计划单列20年征文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房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协办:房山区作家协会

二、征文对象

面向社会征集,参加人员不限。

三、征稿时间

2016年3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逾期不予接收。

四、文章要求

围绕房山区残联计划单列20年这一主题,文章可以是对房山区残疾人事业20年的总体回顾,也可以是这20年中的一个瞬间;可以是房山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变迁,也可以是残疾人生活越来越好的见证;可以是房山区残疾人、残疾人亲属、残疾人工作者的故事,也可以是社会方方面面对房山残疾人事业的关注与关爱。

体裁不限,小说、散文、诗歌、报告文学、特写、通讯等均可,字数在5000字以内,诗歌不超过100行。要求原创,杜绝抄袭。

五、报送方式及要求

所有稿件要求发送电子版文档至邮箱fshclxwk@163.com,并注明“残联20年征文”。排版要求为:标题小二黑体、正文三号仿宋字),文档起名为“姓名+题目”,并在结尾处注明作者姓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六、评选及奖励办法

1、本次征文活动将聘请区文联专家和主办单位相关人士组成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

2、奖项设置:

本次征文活动的评选分为“社会组”和“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组”两个组别,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组指投稿人具有房山区户籍且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以及在房山区各级残疾人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残疾人工作的人员;社会组指除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以外的投稿人。奖项设置如下:

社 会 组:

一等奖2名,各奖励奖金3000元

二等奖4名,各奖励奖金2000元

三等奖6名,各奖励奖金1000元

残疾人及残疾人工作者组:

一等奖3名,各奖励奖金3000元

二等奖6名,各奖励奖金2000元

三等奖9名,各奖励奖金1000元

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奖金300元

七、相关事宜

1、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将汇编成书并择优在《房山报》、《燕都》和《凌云》杂志刊登。

2、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所有征集的稿件,主办单位有权进行非商业行为的宣传、出版等,不另行支付稿酬。作者享有著作权和属名权。

3、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电话:69370141  联系人:许  蕾  王安雪

 

 

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房山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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