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组联科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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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残联:
按照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的推进安排,根据《北京市全国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调查培训工作细则》要求,定于12月上旬举行区级专项调查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自2014年12月11日至19日期间,分三期,每期会期2天。
报到时间:第一期 12月11日 上午9:00报到
第二期 12月15日 上午9:00报到
第三期 12月17日 上午9:00报到
二、培训地点
北京德宝会议中心
三、培训对象
各乡镇(街道)残联理事长或专干1人;各社区(村)已确定的专项调查员。
四、培训内容
(一)学习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和北京市专项调查办公室印发的相关文件及有关领导讲话。
(二)专项调查《培训手册》,包括:《调查方案》、《登记、复查工作细则》、《专项调查表》及填表说明、《社区调查表》、《入户调查须知》等。
(三)现场调查工作流程,调查质量控制细则,登记、复查工作细则,资料的包装、上报和保管工作细则等。
(四)全国专项调查办公室、北京市专项调查办公室组织制作的视频、音频或其他资料。
培训标准:以掌握询问技巧、指标定义、政策决定填写方法为重点,通过培训,调查员做到会讲解、能答疑,能够熟练有效组织现场调查工作,掌握各阶段工作的方法和要求,演练掌握入户调查和调查表的填报方法。
授课结束后,区专项调查办公室组织调查员现场考试。
五、有关要求
(一)请按规定确定有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以保证本乡镇(街道)工作任务的顺利进行。并于12月8日上午12:00前,以电子版形式将培训班人员回执单(见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fsclzlk@163.com。
(二)各乡镇(街道)指定一名领队,负责与会务组联络,同时负责本乡镇(街道)参加培训人员的报到、日常生活管理、集中上课的召集、分组讨论的组织,与本乡镇(街道)、社区(村)培训人员的协调联系等。未参加市级培训的理事长,此次培训必须全程参加。
(三)参加区级培训前,乡镇(街道)专项调查办公室应组织每一名参加培训人员就近对至少一名残疾人进行问卷试填,以便全体参训人员事先总体了解调查项目。报到时,须提交填写好的调查问卷,作为本次培训考核内容。
调查问卷可自行登录“房山区残联专项调查”群下载,或是在乡镇残联邮箱下载。
(四)各乡镇(街道)参加培训人员应携带好身份证,由会务组统一办理入住手续。
附件:1. 房山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培训班分期名单
2. 房山区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培训班人员回执
房山区残疾人基本服务和需求
专项调查办公室
2014年12月2日
(邮箱:fsclzlk@163.com 联系人:齐春燕;联系电话:69368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