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宣文科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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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诠释“平等、融合、共享、阳光”的残联工作理念,全方位展示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风貌和房山区残疾人事业20年来的发展成果,房山区残联和房山区摄影家协会联合举办“同在阳光下”摄影大赛。请拿起您手中的相机与我们一同见证残联的发展历程,以您独特的视角去捕捉残疾人朋友在日常工作、生活、娱乐等方面的精彩瞬间;让我们以摄影艺术为媒介,共同关注、支持崇高的残疾人事业。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协办单位:房山区摄影家协会
二、征稿对象:
面向社会征集作品,参赛人员范围不限。
本次大赛设残疾人组和摄影爱好者组。残疾人组:参赛者必须是持证残疾人;摄影爱好者组:参赛者为房山区内、外所有摄影爱好者。
三、参赛作品要求:
(一)拍摄地点:限房山行政区域内
(二)作品规格:单张或组图(组图不超过8张)
(三)参赛作品应紧紧围绕“同在阳光下”这一主题,从不同侧面反映残疾人生活发展状态和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体现广大残疾人积极融入社会、共建共享社会文明成果的精神追求,表达广大残疾人共奔小康的强烈愿望,以及我区残疾人事业20年来的发展成就等。要求作品真实生动,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1、人文关怀篇:反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残疾人事业和扶残助残先进事迹的题材。
2、组织建设篇:反映全区残疾人工作者队伍建设成果以及各专门协会工作情况的题材。
3、共享发展成果篇:反映区域发展给残疾人群体带来的新变化、新风尚;反映残疾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的题材;残疾人扶贫助残基地、温馨家园、职业康复站等服务设施题材。
4、自强自立篇:反映在区域内具有影响力的残疾人自强模范、创业典型等题材。
5、康复辅具篇:反映各类残疾人享受康复服务和辅助器具服务的题材。
6、就业创业篇:反映社会单位安置残疾人就业和残疾人自主创业的题材。
7、教育培训篇:反映残疾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特殊教育题材和残疾人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的题材。
8、文体宣传篇:反映残疾人参与文化体育活动以及残联系统大力开展宣传工作方面的题材。
9、无障碍环境建设篇:反映区域内主要公共设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成果以及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题材。
四、参赛规则:
参赛作品请冲洗成10寸样片,黑白、彩色均可,并同时提供电子版底片(文件限jpg格式,大小不低于5M),数量不限。图片注明:标题、作者姓名(一副作品只能署一个作者姓名)、联系电话、拍摄地点(限房山区境内)、拍摄时间(不得进行人工处理)。
五、作品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本次比赛聘请摄影协会专家和主办单位相关人士组成比赛评选委员会对作品进行评选。
(二)奖项设置:残疾人组和摄影爱好者组各评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
奖励标准:
残疾人组:一等奖2名,各奖励奖金3000元;二等奖4名,各奖励奖金2000元;三等奖6名,各奖励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奖金300元。
摄影爱好者组:一等奖3名,各奖励奖金3000元;二等奖6名,各奖励奖金2000元;三等奖9名,各奖励奖金1000元;优秀奖若干名,各奖励奖金300元。
六、相关事宜:
(一)主办单位有权对入选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或在报刊等媒体上发表等,不另行支付稿酬。作者享有著作权和属名权。
(二)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和承担责任。
(三)参赛者在拍摄过程中尊重残疾人意愿,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四)参赛作品要求真实,不得进行后期处理,不得署他人名字。
(五)本次比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六)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次比赛的最终解释权。
七、邮寄或报送地址:
本次摄影大赛征稿日期从即日起截止2015年11月20日,请在寄送函件醒目位置标注“同在阳光下”摄影大赛字样。
邮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长虹西路63号房山区残联宣文科。邮政编码:102488。
电子邮箱:fshclxwk@163.com
联系电话:69370141 联系人:张静、许蕾、王安雪
房山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4年11月26日